陕西省地方税务局1994年11月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国家税务局在各地的直属税务机构和地方税务局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陕西省地方各级税务机构的通知》,设8个处室、设立省局直属机构直属征收分局及驻地、市征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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